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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024年度辖内支行职工餐制作与配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024年度辖内支行职工餐制作与配送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略)SCCXJ102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约146.4万元/年(人民币,含税)
采购需求:
(1)(略):1
(2)包件名称:(略)
(3)采购内容及数量:拟通过本次采购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将“工作餐食补助”(略)的服务(平台服务包括美食、甜点饮品等品类)。
(4)简要技术要求:(略)或小程序下单达,解决员工工作日期间午餐以及走访客户、加班、出差期间的餐食问题。具体详见技术服务需求。
(5)服务期限:1年。
(6)服务地点:(略)
注:以上内容为一个完整的采购包(也称为“包件”或“包”),本次磋商、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件为单位:(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按第六章附件9-1格式提供)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其中: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略)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2.供应商参加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附件9-3)。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第六章附件9-4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与采购人:(略)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略)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
(5)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略)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未被“(略)”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查询截图;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按第六章附件9-5格式提供);
5.(略)(略))获取:(略)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以上所有内容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7月17日10时至2024年7月24日17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略)
方式:(略)
文件获取:(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开启时间:2024年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接受首次响应文件时间:首次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
2.本项目磋商公告内容以《(略)》((略))发布的公告为准,采购人:(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2.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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