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5日10时至2024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上(网址:https://
(略);户名:
(略)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YR
(略))。
1、评估价:
(略)元;起拍价:
(略)元;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起拍价即保留价。特别注明:1、该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该房产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此,竞买人务必到房管、税务、国土等相关部门详细了解该房产过户中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的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一旦参加竞买视为接受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竞买人参加竞拍,即视为知晓并同意本院告知的相关事项。
2、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手续,产权情况以产权登记部门实际登记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3、此次评估拍卖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未注明的设施,请竞买人与产权所有人自行协商处置。
4、此次拍卖标的物房屋暂未腾空,腾房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受委托人一同至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略)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房产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该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该房产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
(略)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补交的相关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排污等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略)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
(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8月1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略)-011452)。十三、特别提醒:该房产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违反设计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是否需要强制改造或强制拆除,请竟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相关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参与竞拍,应当具备本次拍卖公告所载明的竞买资格和所有条件。因竞买人悔拍或不具备本次拍卖公告所载明的竞买资格和所有条件,致使拍卖物需重新拍卖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
(略)
统一看样时间:2024年8月2日下午4点,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略)916单元住宅房地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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