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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柳州市鱼峰区荣军路四区37号房屋(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柳州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广西 - 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略)房屋进行公开变卖的公告
广(略)房屋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略)房屋
二、标的简介:1、拍卖标的位于广(略);房屋建筑面积:222.01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登记时间:2014年4月10日;证显总层数:3层;宗地面积:74.2平方米;权利性质:划拨。
2、拍卖标的为一栋3层(房产证登记为3层,房屋现状为4层,被执行人自行加建1层,不在拍卖范围)混合结构的建筑物。南北朝向,步行梯上下,室内水、电、照明设施齐全。(略)分别为37号、38号。该房屋第四层及多个部分为原房主自行加建的无证建筑物,不在拍卖范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该标的拍卖的仅是该房屋的有证部分,加建无证部分不在本次拍卖范围。本院负责对该房屋有证部分按现状交付,不负责为买受人与权利人(原房主)分割房屋。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实地勘察,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拍卖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生活用品等物品。该房屋结构布局有所改动,本院按腾空后房屋(有证部分)现状进行移交。
特别提醒:
①该标的拍卖仅是该房屋的有证部分,加建的第四层及其他无证部分不在本次拍卖范围。本院仅负责对该房屋有证部分按现状交付,不负责为买受人与权利人(原房主)分割房屋。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该房屋结构布局有所改动,本院按腾空后房屋现状进行移交,意向竞买人应实地看房为准。
②经(略)不动产函询回复:上述不动产房屋性质为自建房,建筑面积为222.01㎡,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划拨,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为74.2m。若拍卖成交,(略)后,在解除查封、抵押等不动产转移登记限制条件情况下,(略)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若土地权利性质从划拨变更为出让,该不动产转移需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人民币(略),转移登记需缴纳登记费和税费,住宅登记费为80元/套,相关税费具体金额向税务部门了解。上述相关费用由相应主体自行承担,本院概不负责处理。
3、房屋现状:(1)该房屋未腾空且由被执行人居住,被执行人已签清空承诺书。房屋内家具、家电、生活用品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如逾期未搬出,法院依法强制换锁。如房主未按规定时间对室内物品进行搬离,法院将对室内物品作价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抵扣本案债务。如需拍卖室内物品,交付时间较长,以及清空房屋过程中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如需确定安置房、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对室内物品作价拍卖,时间暂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2)该房屋如欠缴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院概不负责处理。
4、该标的抵押情况如下:(1)(略):桂(2019)(略);抵押权人:(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略);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2019年3月6日至2021年3月5日。已发抵押权人告知书。
5、该标的查封情况如下:(1)2024年2月22日已(略)之一。
(略)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查档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
变卖起拍价:640402.00元,变卖预缴款:640402.00元,保证金:128080.40元,加价幅度:2000.00元/次。
四、变卖方式:(略)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竞买资格取得方式:(略)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略)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日向本院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略)
拍卖方式:(略)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略)(略)的时间为准。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其状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该标的存在的瑕疵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附:(一)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
(二)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被执行人履行纳税人义务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详见附表:
纳税义务人
不动产购买时间
税种
计税价格
税率
税率
备注
家庭首套
家庭第二套
单位:(略)
单位:(略)
≦90㎡
>90㎡
≦90㎡
>90㎡
——
——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略)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
转让方(被拍卖人)
不满2年
增值税
按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
5%
城市建设维护税
0.35%
教育费附加
0.15%
地方教育费附加
0.10%
个人所得税
不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征收
3%
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差额征收
20%
满2年
个人所得税
不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征收
3%
能提供购买原值的,按差额征收
20%
满五年家庭唯一

受让方(买受人
契税
按裁定书裁定的不含税价
1%
1.50%
1%
2%
3%
家庭成员包含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印花税
按裁定书裁定的成交价
0.05%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减半征收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
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缴税主体承担;没有明确缴纳义务人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票。
八、尚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九、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十、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的15日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15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买受人如未缴清,本院将视其为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略)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能()/否(√)。
十二、拍卖保证金: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略)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的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一)通过支付宝报名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的竞买人,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其十五日内缴纳,(略)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二)通过到法院报名并缴纳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如果拍卖成交,必须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成交价余款。详情请咨询法院。
十四、拍卖标的物现场展示、咨询、网拍技术服务、(略)进行,联系电话:(略)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略)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联系电话:(略)
法院联系地址:(略)
本院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广(略)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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