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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新市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湖北 - 襄阳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湖北 - 襄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BWC-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00.32424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3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信息化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信息化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若①或②中无法反映信息化建设内容的,还应出具该项(略)页版截图);(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
(1)如是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是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为其交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现场核验社保,(略)址或二维码);
(3)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提供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必须一次性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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