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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参股企业2024年物资类车辆专项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略)全资、参股企业2024年物资类车辆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7月16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7月19日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略)全资、参股企业2024年物资类车辆专项采购公开招标((略):XM(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略)
标的
标包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投标下浮率%
质量
交货期
资格能力条件
备注
1
【1】车辆采购
【1-1】(略)2024年SUV采购
1
(略)
1.9
满足
满足
满足
2
(略)
1
满足
满足
满足
3
(略)
0.5
满足
满足
满足
【1-2】(略)2024年皮卡车采购
1
(略)
0.83
满足
满足
满足
2
(略)
0.42
满足
满足
满足
3
(略)
0.67
满足
满足
满足
【1-3】(略)2024年随车吊车采购
1
(略)
1.42
满足
满足
满足
2
(略)
1.71
满足
满足
满足
3
(略)
1.14
满足
满足
满足
【1-4】(略)2024年厢式货车采购
1
(略)
1.74
满足
满足
满足
2
(略)
1.3
满足
满足
满足
【1-5】(略)2024年
多功能电动布草车采购
1
(略)
1.49
满足
满足
满足
2
(略)
1.19
满足
满足
满足
2.初评被否决投标人名单及其否决原因汇总
(略)
供应商名称:(略)
标的
标包
否决投标原因
1
(略)
【1】车辆采购
【1-2】(略)2024年皮卡车采购
(略)未提供营业执照,不满足初步评审条款第(略)条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通用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审议,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2
(略)
【1】车辆采购
【1-4】(略)2024年厢式货车采购
(略)的技术参数“最大扭矩”响应为350N·m,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主要技术参数(加注★条款:最大扭矩为355N·m)要求,根据初步评审条款第(略)条“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加注★条款)响应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出现以下情形:虚假响应、擅自更改招标文件要求且未按要求提出差异、经评标委员会审议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偏差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审议,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3
(略)
【1】车辆采购
【1-5】(略)2024年
多功能电动布草车采购
(略)的技术参数“(略)”未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不满足初步评审条款第(略)条“技术响应: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加注★条款)响应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出现以下情形:虚假响应、擅自更改招标文件要求且未按要求提出差异、经评标委员会审议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偏差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审议,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须加盖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须加盖单位:(略)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略)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电话:(略)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略)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略)
(投标单位:(略)
(盖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
联系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名称:(略)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联系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略)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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