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略)络服务提供者;
3、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描述等内容,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
4、拍卖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所涉及的双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7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6、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未知瑕疵;
7、
(略)上公示;
8、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9、本次拍卖不包含房屋内的可移动家具、家电。
四川
(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执行的**
(略)与被执行人四川**
(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合议庭合议,一致决定对被执行人四川**
(略)名下坐落
(略),建筑面积:108.59平方米】予以拍卖。依据《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坐落
(略),建筑面积:108.59平方米】;评估价:人民币
(略),一拍起拍价:人民币
(略),保证金:人民币
(略),加价幅度:
(略)。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四川**
(略)
拍卖机构名称:
(略)
承办法官:刘法官
联系电话:
(略)
咨询、看样电话:
(略),
(略),
(略)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
(略)上的相关规则及法律的有关规定申报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
(略)
特别声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或者建筑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四川
(略)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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