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主要河流污染动态溯源与水质提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
(略):EP-SXCG
(略)A
二、项目名称:
(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陆拾玖万元整(
(略).00元)
评审得分:91.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拟
(略)主要河流污染动态溯源与水质提升开展服务,通过“查、测、溯、治”实施精准治污,恢复水生态,提升水环境质量;开
(略)主要河流巡查、采样监测、主要污染物溯源服务,提供主要河流污污染成因分析、研判、制定科学应对方案;提供科学涵闸调度方案等。
服务要求:为保
(略)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引入第三方服务团队,开
(略)流域水环境达标保障服务,主要包括构
(略)重点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
(略)河道水环境质量巡查保障体系、开展污染源解析技术服务、提供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服务、专家会商及服务保障等内容,实
(略)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稳定达标并通过考核验收。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
(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益兰(组长),张利转,张道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
收费金额:2.2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
(略)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
(略)或以书面形式
(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略)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略)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略)
公示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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