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ZC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24.评审方法:详细评审表”的商务部分“评分因素:同类项目业绩”:
(略)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5
同类项目业绩
10分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同类型业绩情况:具有院史馆、校史馆、博物馆、纪念馆的历史类展览陈列设计与布展一体化项目业绩且实施内容包含基本陈列或者固定展览的,每提供一项其他相关单项业务(如陈列设计、布展等)业绩得1分(单项业务业绩最多得4分),本项满分10分。
注:上述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签约双方签章页和关键信息页面,如有缺漏或未提供则不得分。
更正为:
(略)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5
同类项目业绩
10分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同类型业绩情况:具有院史馆、校史馆、博物馆、纪念馆的历史类展览陈列设计与布展一体化项目业绩且实施内容包含基本陈列或者固定展览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注:上述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签约双方签章页和关键信息页面,如有缺漏或未提供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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