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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金明东街40号院内部分房地产公开招租项目(二次)

所属地区:河南 - 开封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河南 - 开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院内部分房地产租赁公告(二次)

(略)院(以下简称“该院”)(略)进行对外招租。公告期自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30日。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租赁期
该院位于(略)总共10间房,西北3间房不在出租范围内)。租赁期2年。
二、租金底价和交易保证金
(一)一楼340.99㎡租金底价10.43万元/年;二楼525.62㎡租金底价16.07万元/年;三楼477.92㎡租金底价14.61万元/年。
(二)每个标的交易保证金3万元。
(三)(略)指定的银行账户。若成交,则交易保证金转为承租租金;未成交,将于每个标的确定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每租赁季度的租金采取每租赁季度满前一个月支付次租赁季度租金的支付方式:(略)
三、交易方式:(略)
每个标的于公告期满后,若仅产生一家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的,将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的,将采取竞价方式:(略)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每个标的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二)每个标的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者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每个标的承租方须是单一主体,不得以联合体报名;
(四)每个标的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略)出具的书面《信用报告》)和失信行为((略)书面查询报告),(略)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略)书面查询报告)的证明文件。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租赁要求
(一)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对该院内的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二)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经营资产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日常修缮、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经营资产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维护等相关费用。
1、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政策依法经营并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2、在租赁期间内,未经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笫三方。
(三)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作为办公使用,但不得储存危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


(略)

附件下载:1-1产权受让申请登记表.doc附件下载:1-2资产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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