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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 平凉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甘肃 - 平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应(略)(略)(略))免费获取:(略)
一、(略):603002JH(略)项目名称:(略)
最高限价:217.5万元。各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测监管能力提升一项。(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将设备交付至采购人:(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
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免税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3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2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略)”网站((略).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略)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略)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略)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三、获取:(略)
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略)(略)免费获取:(略)
方式:(略)
价:0元。售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3.该项目开标方式:(略)
4.开标提示:开始开标后,请投标人登录“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略)”(http://(略))进行核验投标文件,并随时关注开标过程,且在开标结束后确认开标结果。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致电:(略)进行咨询。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略)(略)(略)上发布。(略)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电话:(略)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
项目名称:(略)
(略)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
薛卓鹏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政执法队
(略)
代理机构:(略)
(略)
联系人:(略)
秦文娟(略)
审查结果
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
(划√)
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
口有
口无
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
口有
口无
品。
3.以特定(略)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
口有

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4.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口无
5.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口无
6.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厅供应商。

口无
7.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


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8.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
口有
口无
作为资格要求。
9.以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

口无
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略)别对待。
10.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
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略)

口无
场的障碍。
11.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
口有
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
应,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口有
口无
13.违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略)
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

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1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未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
口有

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15.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口有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审查结论
负责人:化寝
管理
代理机构:(略)



2024年7月白
经办人:
采购单位:(略)

负责人:
单位:(略)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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