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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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公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实施方案》明确中直机关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继续执行2020年版集采目录;做好7类品目采购需求管理工作;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加快支付采购资金。
在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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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快支付采购资金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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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实施方案》也明确了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批量集中采购的项目、单独委托的采购项目以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要按照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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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品目应当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确因时间紧急或零星特殊采购不能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的,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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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目录内货物类的电梯,服务类的物业管理服务、云计算服务等项目,以及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将根据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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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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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强调,要切实加强采购全过程监管,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深化细化政府采购管理,持续加强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持续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管理,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动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吴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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