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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坤盛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关于通过竞争性选任方式公开选聘 审计、评估机构联合体的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预重整管理人
关于通过竞争性选任方式:(略)
审计、评估机构联合体的公告
(2024)坤盛预管字第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单位:(略)
(略)(以下简称“(略)”)的预重整程序,(略)的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工作的需要,管理人拟聘请审计机构、(略)进行审计和评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审计和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略)发布公告,以竞争性选任方式:(略)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略)的财务账册进行常规审计,还要对破产中涉及的特殊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税务咨询服务和解决相关问题的服务,并完成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中需要协助管理人的其他工作,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略)截至预重整管理人确定之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形成审计结论,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略)损益的发生情况进行审计;
3.(略)的破产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4.(略)资产,核查资产界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出现转移资产的情形;
5.(略)债权债务清册,协助管理人发送催收通知和债权申报通知,对应收款项进行专项分析,对债权进行财务方面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并参与职工债权的核查、公示、复核等过程;
6.(略)注册资金是否到位,股东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形进行专项审查;
7.对涉及的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受理前可撤销或者无效的行为进行专项审查;
8.(略)资金体外循环情况进行专项审查;
9.(略)涉及的关联方交易进行专项审查;
10.对预重整和破产工作中管理人特别关注的其他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11.(略)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略)的财产状况报告;
12.配合管理人草拟重整计划草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能力分析、清偿率测算、数据核查等;
13、(略)进入正式破产程序,需要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管理人完善重整计划草案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
14.对预重整及后续破产工作中涉及的税务账户的维护、纳税申报、开票、重整所涉及的税费测算、税务注销(如需)等一系列税务问题进行处理;
15.审计机构应当安排专人驻点,配合管理人工作;
16.时间要求:收到管理人选定通知后3日内展开工作,在管理人与审计机构正式签订委托审计合同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如由于管理人延期提供相应资料,审计期限相应顺延。
17.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提供的审计服务贯穿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的始终,能够及时提供人员保障、数据支撑、凭证材料支持,配合管理人制作调查笔录、草拟工作报告、出席债权人会议等,就股东、债权人等相关人员提出的审计问题进行解释、答复。
(二)评估机构
(略)的全部资产和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工作成果满足预重整和破产工作需要,并出具评估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程参与预重整和破产工作,(略)的资产情况,并进行清点,形成核查、清点记录,明确资产界限,按管理人要求制作资产明细表,并配合管理人完成与债务人的资产交接等工作;
2.(略)的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根据资产处置要求和资产性状,应管理人要求,分别出具合并或者单项资产的评估报告、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应管理人要求,在平时或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就债权人有关资产评估问题进行解释、答复等,协助管理人做好与抵押权人、质押权人等的沟通工作;参与资产的变价及分配工作,如有需要,列席债权人会议;
4.配合管理人草拟重整计划草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能力分析、清偿率测算、数据核查等,如有必要,应管理人要求,相应调整资产评估方法;
5.(略)进入正式破产程序,需要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管理人完善重整计划草案或出具评估报告等,如有必要,应管理人要求,相应调整资产评估方法;
6.时间要求:收到管理人选定通知后3日内展开工作,在管理人与评估机构正式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后15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如由于管理人延期提供相应资料,评估期限相应顺延。
7.法院或者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事宜。
二、参选条件
1.根据预重整工作的需要,本次参选的审计、评估机构应组成联合体参加选任。联合体成员均应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法定资质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证明及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联合体成员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及执业过程中未发生过法律纠纷及其他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限制,(略)、关联方及其相关人员均无利益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开展本案工作的利害关系;
4.联合体成员机构在近三年内具有企业破产案件服务工作经验;
5.评估机构在近三年内有过东(略)项目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6.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资料要求:应当由三部分组成:(1)报价单,报价为含税价,且应包括交通住宿等差旅费、通讯费、审计或评估报告制作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2)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员机构简介、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指定联系人:(略)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中午12:00。
3、递交方式:(略)
4、联系方式:(略)
四、选定方式:(略)
管理人在对报名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以后,将综合评选入围单位:(略)
如仅有一个联合体报名,管理人有权将该审计、评估机构联合体报法院最终确定为选定的审计和评估机构。管理人经比选,认为所有报名单位:(略)
对经比选后未被选定的审计或评估机构,管理人不退回所提交的报名资料。
五、其他事项
1.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选定以后,由管理人与审计、评估机构联合体签订委托审计、评估合同,并报(略)人民法院备案;
2.费用的支付:本次审计、评估,管理人不支付任何预付款,审计、评估费用将完成所有审计、评估工作,(略)具备支付能力并报请人民法院后进行支付;
3.本项目在预重整程序中或可能因进入正式破产程序而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4.后续工作过程中如因审计、评估机构延迟出具评估报告导致破产工作延误,管理人有权核减审计评估费用。
特此公告。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联合体成员机构承诺书


(略)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坤盛-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及附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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