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
(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社会投资人
(
(略):YNCL-
(略))
项目所
(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州
(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社会投资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493.0135万元,招标人:
(略)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有建筑物拆除清运、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工程、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州
(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社会投资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州
(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社会投资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3.2投资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筹措和管理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略)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21年1月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
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
其真实性负责)。
(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略).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期间方为有效)。
(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
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方为有效)。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方为有效)。
(略)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
提供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https://
(略).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
(略)上获取: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略)(云
便可获取:
(略)
(略);在线服务QQ: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七、其他
楚雄州
(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社会投资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州
(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社会投资人已由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以《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略))嘉镇阳太等11个村(社区)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及资金预算报告的批复》(楚自然资耕保(2022)
688号)、《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略)大敌鲁等15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及资金预算报告的批复》(楚自然资耕保(2022)689
(略))和《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略)大庄等13个村(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挂钩项目
(略))
批准实施。招标人:
(略)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2.2
(略):YNCL-
(略)。
2.3项目建设地点:
(略)
2.4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有建筑物拆除清运、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田间道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2.5项目总投资:5493.0135万元,其中:(石号)嘉镇1865.7330万元;妥甸镇总投资
2402.7841万元;大庄镇总投资1224.4964万元。
店理
2.6建设工期:1年内完成施工及验收工作。
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2.8招标控制价
2
(略)投资收益按照结算总投资金额的5.50%。
(略)资金占用费按年化利率10.50%计取(资金占用费以单
(略)项目为单位:
(略)
标流转后全部资金结算到投资人账户为终止日,累计日历天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3.2投资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筹措和管理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略)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21年1月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
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
其真实性负责)。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期间方为有效)。
(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
(略).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方为有效)。
(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及在“
(略)”
(
(略).cn/)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方为有效)。
(略)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
提供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9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略)(云南省)
(https://
(略).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
(略)上获取: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略)(云
便可获取:
(略)
(略);在线服务QQ:
(略)。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5.2投标文件递交:
(略)(云南省)
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
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开标方式:
(略)
(略)开标时投标单位:
(略)
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
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处罚;
(略)(云南省)
(https://
(略).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
(略)】,
(略)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
入开标室页面,
(略)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
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
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略)(略)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
(略)
各投标单位:
(略)
(略)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
(略)
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
(略)
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略)(略)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
0020
(略)(云南省)(https://
(略).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办
事指南,自行学习《
(略)(略)培训教材》;
(略)(略)、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
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
(略)
(略)(略)上开标未尽事宜,
(略)(云南省)
(https://
(略).cn/homePage#/homePage)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规则、交易
流程、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6.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6.1中标单位:
(略)
(略)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6.2异议(质疑)及投诉:
(略)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
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略)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
(略)
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
(略)
(略)(云南省)
(略)“投标人”模块进
行提交,
(略)(云南省)
(略)
“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略)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
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
(略)
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
(略)
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
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略)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
(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云南省)
(https://
(略).cn/homePage#/homePage)上发布,招标人: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址:
(略)汇东胜
(略)357幢
地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
(略)
签
酒
招标人:
(略)
盖章)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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