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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九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处置项目资产转让的补登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大连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辽宁 - 大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债权处置项目公开转让,广泛征集竞买人,特此公告如下:
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债务人
(略)债权
(略)
本金余额
债权总额
挂牌价格
保证金
2,873.21
5,687.27
3,000
300
(略)于2022年6月1日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利息计算截止于2022年6月1日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产权登记证书、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首次公开转让公告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6日
补登公告有效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略)提出受让登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补登公告期限报名截止日:2024年7月25日。关于项目其他内容请见2024年7月5日发布的项目竞价公告及竞价须知((略)
补登公告规则:上述项目在本次竞价活动中仅有一人出价,现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略)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财金【2008】85号)要求,转让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征集新的竞买人。在补登公告期内,转让方仍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如在补登公告有效期内未征询到异议,且没有产生新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与现有的竞买人确认成交。
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略)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略)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竞买人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金来源均属合法经营所得,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不符合受让本次处置项目交易对象的各主体,还应对自身竞买资格、身份及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配合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略)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纪检审计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联系地址:(略)
邮政编码:11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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