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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部分中药配方颗粒和体外诊断试剂编码应用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字〔2024〕151号
各相关企业:
(略)数据规范化,(略)数据完整性,根据《(略)工作的通知》((略)字〔2024〕7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部分中药配方颗粒和体外诊断试剂编码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略)(略),且未与国家医保代码作映射的中药配方颗粒和体外诊断试剂。
二、工作内容
(一)相关企业需在9月10日前登录“内蒙古(略)(略)”-“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略)”编码库认领相应产品信息,(略)
(二)申报结果将在“(略)”-“动态调整管理”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并纳(略)采购范围。
(三)相关企业需在9月30日前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和议价等相关交易前准备工作,届时将暂停未与国家医保代码作映射的中药配方颗粒和体外诊断试剂交易资格。
三、工作要求
相关企业要做好衔接准备工作,密切沟通,保障各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贯彻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做到“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的政策要求,平稳有序开展此项工作。
联系方式:(略)
          (略)(体外诊断试剂)
(略)
2024年7月17日
附件:打印关闭信息来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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