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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付某某名下位于包头市东河区复盛路81号北梁新区南三区4-1105住宅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包头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包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竞买公(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7日10时至2024年8月18日10时(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付某某名下位(略)(略)(略)4-1105住宅一套。
起拍价:贰拾伍万陆仟零叁拾贰圆整(256032.00元),
保证金:贰万陆仟圆整((略)),
加价幅度:壹仟圆整((略))进行拍卖(以及其整倍数)。
瑕疵:1、(略)道量化费2019年到2024年12月(6年)共计130元,两项欠费共计:(略);3、腾房日期不确定。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尤其是限(略)的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竞买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略)络自动设定,(略)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以现状交付,并且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欠缴物业管理费用、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略)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0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略)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8月26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法院咨询电话:(略)(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略)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略)咨询。
联系地址:(略)
本信息同时在“(略)(略).cn)”上发布。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7日
被执行人付某某名下位(略)(略)(略)4-1105住宅一套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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