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湘江新区第一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一禽肉类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XJCG-GK-(略)7-1采购人:(略)
1湘(略)第一集中(略)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一禽肉类其他服务详见采购需求项16.8
合计金额小写:(略)元合计金额大写:贰佰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序号
标的名称:(略)
(略)
数量
单价
合同上限金额
备注
1
(略)第一集中(略)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一禽肉类
按照甲方要求
按照实际需求量
中标上浮率6.8%
(略).00元
按订单供货、据实结算
合同上限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
小写:¥(略).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3.2履行地点:(略)
履行方式:(略)
(1)运输方式:(略)
(2)交货方式:(略)
4.结算方式:(略)
(2)付款方式:(略)
(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2.报价方式:(略)
(1)价格确定:(略)每周提供给甲方的食材单价中的均价为食材基准价,采取上浮率(已包含所有税费、人工费、运费、损耗费、管理费及财务费等费用)定价方式:(略)
(2)数量确定:数量要确保准确,原则上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需附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此单据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
(3)若商品在长沙马王堆蔬菜(略)场或长沙海吉星(略)场提供的食材价格中无报价的,由甲方根据长沙本地(略)场的批发价格或长沙(略)场价的均价依次询价后,就低不就高原则,与乙方进行实际结算。
4.2收款账户:(略)星沙支行((略):(略)(略))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略)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1.冷鲜肉需从正规渠道采购,乙方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做到肉色新鲜、无腐烂、变质、无注水现象;猪、牛、羊肉等均为新鲜肉,并由长沙定点的屠宰场屠宰,其中猪、牛、(略);冷鲜肉需有屠宰场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等相关合格证;鲜活宰杀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货到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并做好24小时实物留样。
2.冻货产品要求国内正规厂家生产,厂家具备完善的溯源体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能追溯鲜活宰杀日期,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包括食品名称:(略)
2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3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4
白条鸡、鸭、鹅鲜肉及相关加工产品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
5
鸡、鸭、鹅相关禽类冻品
6
禽蛋类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1.鲜活宰杀时间:夏季不超过6小时,冬季不超过12个小时,春季和秋季不超过8小时(货到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无异味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8
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水产品
9
鱿鱼、墨鱼仔等速冻海水产品
注:(1)甲方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实际需求。(2)乙方提供的货物其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略)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略)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略)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略)
(7)新鲜卫生符合Q/JWDS0001S-2019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8)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GB(略)要求。
(9)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GB(略)、GB(略)标准。
(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略)及其他相关标准。
(11)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新鲜、无变质,来自(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3)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3.运输及包装要求
(1)提供的货物必须做到专车专送,不得与非甲方的货物混合装运,且不能对甲方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所供货物必须使用食品专用冷链车辆、厢式食品专用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3)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略)
(4)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5)将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略)
(6)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
(7)乙方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或英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8)乙方运输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9)供应商承诺应急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略)
2.乙方交货后应立即与甲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或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并共同签署验货结果。
3.在由双方共同参加的开箱检验中,双方应共同签署一个详细的开箱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无不符。该报告应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补充、替换的有效证据。
4.如果乙方人员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里未能参加开箱检验,甲方有权单独进行开箱检验,对以上开箱检验的结果和检查报告,视为乙方自动接受。如果发现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上述检验报告应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补充、替换的有效证据。
5.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于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订购肉类、禽蛋等货品时,应提前将货品名称:(略)
2.乙方所送货物应无质量、数量、包装、品牌等问题。
3.乙方所送货物的质量、品类等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退换到位。
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甲方或第三方机构(组织)检测、检验出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问题(包括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存在缺陷等),或因乙方货物引发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治疗(医疗)或护理(丧葬)等费用,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鉴定费用、保全等费用,以及消除影响等相关费用。
5.当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乙方要确保供货,以确保甲方能顺利开餐。
6.接到甲方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甲方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7.在供货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8.乙方必须每天向甲方提供各类食品检测检验报告。
9.(略)每周提供给甲方的食材单价中的均价为食材基准价,按照合同规定的上浮率确定结算价格(食材基准价*(1+上浮率)),双方确定价格后每周内按此价格执行,不得另行调高价格。
10.如出现特殊情况难以正常供货、货物品种达不到甲方需求的,乙方应针对此类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以满足甲方需求。实际履约中,乙方出现不当应急行为,由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乙方须提供全年无休食材配送服务。
12.乙方须对甲方所下订单进行确认,甲方应对所送货物进行双方签收确认,双方签收确认的相关单据将作为付款的依据之一,且须保存好签收确认的资料。
13.甲方有权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验、检测等)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检验检测等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相关检验检测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略)
A.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B.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质保期及满足甲方需求的同类产品进行更换,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原因被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甲方或第三方机构(组织)查出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问题(包括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存在缺陷等),或因货物引发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且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15.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地点:(略)
(2)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或送货质量不符合甲方需求等情形的,甲方有权从当天应结算的货款金额中扣除10%的金额作为误时赔偿费。乙方未按照双方的约定(含合同约定、送货清单等双方各种方式:(略)
(3)如果乙方有迟延交货等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从第三方购买货物,甲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6.出现以下任一条款的,将对合同进行解约。
(1)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一次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或因乙方货物引发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食品安全事故。
(2)由于乙方原因,出现3次及以上延迟交货、送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3)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7.甲方应按相关考核要求(见附件)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乙方必须遵照执行,相关考核情况将作为双方结算货款依据。
18.甲方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需求和考核办法,供应商需支持和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11.其他条款1.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谭海法定代表人:刘洋
委托代理人:罗勇刚委托代理人:周丹
电话:(略)0电话:(略)9
传真:(略)0传真:(略)9
附件列表:考核要求.docx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