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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西苑1栋2单元4层1室的房地产及赠送的一间储藏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湖北省(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日10时至2024年8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略)中级人民法院,网址:(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略)调取的房地产权属附图(省房改办)记载的占地面积:17.42㎡]。
评估价:161.64万元,起拍价:90.52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略)(或其整数倍)。
重要说明:1、评估价包含房屋所有权、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及与房地产功能相匹配的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价值(含附赠的储藏室价值),且已考虑室内二次装修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2、根据申请方提供的房产证复印件显示拍卖房产为房改售房,售房单位:(略)
3、随房赠送的储藏室在本次拍卖的范围内(不含堆放的杂物),未办理产权登记,(略)栋单元门入口左侧,现作杂物间使用,(略)的简单测量,层高约2米左右,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法律途径处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声明: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公告送达,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8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略)(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help-(略)?pageId=132&category=(略)&language=zh
十二、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调查情况摘录自调取的房查资料、(略)编号为中信房估字(2023)SC第042802号司法评估报告等。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略)中级人民法院,(略)(略)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略)(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cn/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湖北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7日
(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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