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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大障河治理工程(2024)项目监理服务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略)(采购人:(略)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略):ZYYC-LLCG-2024-09
3、采购项目预算:240000.0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略)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二、采购需求
(略)
包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略)大障河治理工程(2024)项目监理服务
(略)大障河治理工程(2024)项目监理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1项
240000.00
240000.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þ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略)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2)(略)和湖南省水利(略)(略)建立信用档(略)场主体单位:(略)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略)
(4)本项目要求至少应配备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员按工程进度及甲方要求配备,最低不少于1名,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略)
(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相关事宜(以“(略)”查询为准)
4、单位:(略)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略)(略)(略)(略)查询截图记录)。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8、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企业投标前连续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和资格要求中的人员均需提供投标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9、不分包响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需提供原件查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
(3)符合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略)
4、其他说明:失信被执行人、(略)、法人。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略)(略))。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略)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略)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略)
2、采购人:(略)
九、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略)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1、联系人:(略)
2、电话:(略)
十三、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412200
(5)电话:(略)7
2、采购代理机构:(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412200
(5)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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