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名称:
(略)
(略)2024-21
土地权属人
(略)人民政府
(略)北侧、
(略)东侧
土地四至范围
交易方式:
(略)
土地类型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474.25平方米(0.7114亩)
建筑评估价(万元)
使用年限(年)50
建筑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1≤容积率
建筑密度(%)60≤建筑密度
绿地率(%)绿地率≤20
投资强度(万元)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4
土地等级
公告开始时间
(略):00:00
报名开始时间
(略):00:00
报名截止时间
(略):00:00
保证金截止时间
(略):00:00
出让限制方式:
(略)
出价方式:
(略)
起始价12.78万元
竞价幅度10万元
保证金12.78万元
所属
(略)(略)
是否有底价无底价
土地开发强度
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1.
(略)站核查企业的信用报告,土地成交后企业需向我局提交信用报告。2.
(略)政府工作安排,
(略)北侧、
(略)东侧1宗工业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该宗土地面积为110亩,设定出让前置条件如下:(一)“4+N”指标要求该宗地产业准入类型为:食品制造,投资强度不低于260万元/亩,项目投产后亩均税收≥15万元/亩,容积率≥1.0,建筑密度≥60%,绿化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用地面积的5%,亩均产出≥1000万元/亩,污水出水COD≤420mg/L、NH₃-N≤40mg/L、TP≤4mg/L、SS≤350mg/L。(二)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宗地所在先进制造业
(略)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履约监管协议》,参与竞买用地企业视为同意履约监管协议内容,该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违约责任(1)未达到以上约定标准的,给予两年整改期,期间不得享受属地产业优惠政策。(2)整改后通过验收的,原属地确定的产业优惠政策减半执行。(3)整改后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4)拒不整改的,除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外,严格执行差别化用水、用电、用能、用地和税务政策,采取“一票否决”式的信用联合惩戒,纳入社会信用体系。(5)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或拒不整改的,先进制造业
(略)管委会有权要求竞得企业在限定期限内采取租赁、转让、重组或回购等有偿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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