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发改投审〔2024〕110号
(略)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项目-(南丰圩镇一期)市场
(略)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略))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
(略)编制的
(略)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项目-(南丰圩镇一期)市场
(略)升级改造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略)-
(略))初步设计概算。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市场外部平整场地5962.13平方米,新建混凝土车行道3599.23平方米,混凝土人行道248.92平方米,
(略)313.17平方米,新建154米挡土墙,拆除原有建筑、硬底化及围墙566平方米,整理绿化用地2383.26平方米。三、该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26.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5.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95万元,预备费9.50万元(见附件)。项目建设资金在第一批典型镇培育资金中安排,剩余不足部
(略)财政统筹解决。四、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
(略)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附件:
(略)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项目-(南丰圩镇一期)市场
(略)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略)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7日
公开方式:
(略)
抄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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