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吸引利用外资项目的通知》(云财外〔2023〕128号)、《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快2023年度外资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云商外资〔2024〕1号),为扎实推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外资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昆明,根据《
(略)),我局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昆明形象展示和投资促进活动
二、购买主体
(略)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略)
B0401-会议服务
四、预算资金
¥582,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贰仟元整)
五、服务内容
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投洽会)预计于2024年9月8日—11日
(略)举办。结合投洽会及其“中国投资热
(略)”等会期活动和有关工作安排,认定90平方米光地展位,设计并搭建昆明外商投资形
(略),进行特展展示。以厉行节约为前提,考虑
(略)场高新技术和低碳环保材料,设计新颖、重点突出、图文并茂,进行全方位、立体展示。突出昆明作为中国投资热
(略)发展现状、区位优势、政策环境、“8+N”产业链、特
(略)和投资项目等,吸引外商投资。配备展台服务人员,负责客情信息收集、宣传资料发放等,配合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在投洽会期间举办
(略)吸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活动规模不少于100人,邀请不少于20家外国投资者、
(略)中国总部(
(略)总部)及有关境内外商协会(含香港、澳门、台
(略))代表参加,宣传昆明营商环境、优势产业、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等,邀请
(略)级部门或
(略)区参与共同进行推介。开展精准对接,建立联系并进行项目信息收集和跟踪服务,安排项目考察,积极促成外商投资项目签约落地。
(略)附近酒店举办,包含会议场地租赁和搭建、视觉设计、活动议程设置和流程把控、推介稿件和PPT制作、物料资料编印、主持礼仪、车辆、餐饮和住宿等后勤保障。实现投资意向或投资协议不少于1个、梳理参会企业投资意见建议表并协调为企业解决问题或困难不少于20个。
六、承接标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
(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略)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略)
(略)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略)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略)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应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略)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服务期限
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八、采购方式:
(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及
(略))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
(略)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目标要求
(一)负责辅助做好
(略)入选“中国投资热
(略)”相关工作以及其他热
(略)活动专项工作。
(二)负责90平米展位的预定及布展工作。
(三)负责开展
(略)吸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工作,包含会场预定、会务服务等相关工作,协助邀请不少于20家外国投资者、
(略)中国总部(
(略)总部)及有关境内外商协会(含香港、澳门、台
(略))代表参加,活动规模不少于100人。
(四)协助宣传省、市、重点
(略)域有关外商投资、外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提升
(略)外资招商引资竞争力。
(五)实现投资意向或投资协议不少于1个。
(六)梳理参会企业投资意见建议表并协调为企业解决问题或困难不少于20个。
(七)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公示时限
2024年7月17日—7月24日
十一、联系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8
十二、其他事宜
(略)开展,采购文件获取:
(略)
附件:购买服务邀请书
(略)商务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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