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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浦镇消防救援站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连云港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江苏 - 连云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板浦镇消防救援站项目JSZC-320706-JSTD-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略)
一、(略):JSZC-320706-JSTD-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55.35187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新建消防车库、新建室外训练场、新建停车场、道路硬化、绿化工程、主楼((略))内部装修改造、主楼((略))外立面改造、砖瓦房((略))装修改造、门房(警卫室)改造、站区改造、附属工程改造和拆除工作。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7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58.6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略)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略)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略)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略)页查询截图);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略)
8.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略)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景观设计园林(水电专业)施工图册.pdf板浦镇消防救援站项目采购文件.doc消防队装饰及外立面-(略)(1).pdf消防车库结构图.pdf00-目录-设计说明补充地面处理.pdf车库、训练塔-建施第2版5.27_t7_t3-01.pdf景观设计园林(园建专业)施工图册.pdf训练塔结构图修图第3版.pdf训练塔-电气5.20_t3.pdf清单-板浦镇消防救援站项目.xlsx板浦消防站--建施6.18_t7_t3-01.pdf05+原有建筑拆除平面图_t3(1).pdf消防站-水施-(略)消防站-电气-(略)消防车车库-电气、给排水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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