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滨
(略)人才工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略)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和
(略)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24年
(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评价条件原则上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69号)、《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从聘书起聘时间算起,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继续教育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略)(https://
(略).gov.cn)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其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供近4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情况(每年不少于18学时)。
(四)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工作性质、岗位发生变化,在自然科学研究岗位工作满1年,可从其他系列转评自然科研系列同级职称。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根据人社部有关文件精神,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研究人员除外),2022年起需参加经济系列考试或评审,不再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原取得知识产权自然研究系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经济系列相应职称,无需转评。
二、在线申报
(一)通过全省统一的“
(略)”(https://
(略).gov.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经单位:
(略)
(二)
(略)登录后,
(略)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用人单位:
(略)
(三)材料受理。
(略)上审核通过后,
(略)下载带有“
(略)”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于9月6日前将纸质版评审表(一式三份)报送至
(略))。
(四)在业绩档案信息齐全的前提下,社保缴纳证明、论文、2001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等信息可从共享数据接口中自动提取,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2001年之前毕业和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党校、技工院校、部队院校需上传相关扫描件。
(五)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和单位:
(略)
三、事业单位:
(略)
事业单位:
(略)
四、其他要求
(一)职称初定、认定、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
(略)”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
(略),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二)职称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一
(略)的,由社保参保地单位:
(略)
(三)坚守诚信底线,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如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略)
滨
(略),吴老师,
(略)
(略),李老师,
(略)
(略)老师,
(略)
(略),蒋老师,
(略)
(略),郦老师,
(略)
(略),商老师,
(略)
(略),许老师,
(略)
(略)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7日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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