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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增补循环水联络管设置的水资源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略)
(略):JG2024-XXXX
日期:2024年7月17日

1、(略)(以下简称“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原名黄埔电厂,厂址位(略)庙头村,(略)约30公里,(略),南临珠江。往东2.5km是广州(略)(略)500m(直线距离,下同),(略)5km;水路、陆路交通便利,(略)(略)(略)从电厂北侧通过,(略)距电厂500m,(略)——(略)段引接进入黄埔电厂。(略)能满足重件运输要求,本工程使用的设备及材料也可通过汽车运输解决。
(略)已建成投产两期项目: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建设规模2×400MW级燃气机组(1#、2#机组),于2020年投产并取得取水许可证;气代煤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1台600MW等级(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于2020年1月取得广东省水利厅批复,2023年投产,(略)无一期项目至二期项目的辅助循环水联络管。
本项目为一二期项目之间增补的循环水联络管联合运用事项开展水资源论证。
2.2履约时间:在双方签订技术协议之日起5日内,投标方提交工作计划,招标方按照投标方工作进度需要提供工作所需资料,合同生效后的50天内投标方提供有关报告书送审稿,之后30天内通过评审、提交报告书(报批稿),协助招标方向有关行政部门申报送审。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4招标范围:
(略)/包号
项目包名称:(略)
数量/单位:(略)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JG2024-XXXX
水资源论证
(略)一期(1#、2#机组)、二期(3#机组)项目联合运用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包括资料收集、现场查看、组织专家评审、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等相关工作,协助招标方上报有关行政部门。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略)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投标无效的情况,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或被否决,招标人:(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略)(略)企业,或招标人:(略)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的电厂水资源论证并且所做项目已取得取水行政许可批复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或投运、验收证明;同时提供取水行政许可批复的证明文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4.2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7月18日上午09:3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投标登记结束后。
4.4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地点:(略)
(a)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略)网站“(略)”下载)。
(b)证明投标申请人满足本公告第3.1条“基本要求”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c)证明投标申请人满足本公告第3.2条“业绩要求”的资料(需提供能显示相关业绩情况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及工作范围等)。
(d)投标申请人认为满足本公告第3条要求的其他资料。
(e)各投标申请人须将以上资料(除投标申请表单独递交外)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顺序装订成册(壹份),每页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按本公告第3条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5招标文件获取:(略)
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略)
(2)如果符合资格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招标人:(略)
(3)(略)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略)网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略)开标室;(略)(略)站上的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址及媒介为:(略)网站“http://(略)”、(略)(略)”、(略)(略).cn”。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略)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略)
(1)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地址:(略)
(略)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传真:(略)
(2)招标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略)


(略)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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