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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缙山府1号楼7-30楼招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基本信息
(略)
JC1Z(略)
项目名称:(略)
(略)招租
起始日期
2024年7月18日00:00
结束日期
2024年7月24日18:00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略)
广东(略)
资产性质
住宅类
面积/数量
1630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0年
招租底价
60元/平方米/月
免租期
6个月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支付方式:(略)
月付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资产用途限定
办公,住宅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履约条件
1、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交清第一个月的租金及缴付3个月租金总额的履约保证金。
2、租赁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总额,最终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作为计算依据)。
3、承租人必须在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金额日加收5‰滞纳金。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我公司有权收回房屋,解除合同,追缴欠租;
4、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规定,合规经营。否则,责任自负。
5、租赁期满搬迁离场时,应将房屋完好无损(以装修完毕投入使用时房屋状态为准)(略)。如有损毁,收取损毁金作为维修费。
6、承租场地内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规定,合规经营。否则,责任自负。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场地,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须确保安全生产,配合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如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并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9、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需由承租方按实际情况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10、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并报消防审批部门批准,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1、租赁期满搬迁离场时,(略)。如有损毁,收取损毁金作为维修费。
12、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转租、分租;
13、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其他补充说明
1、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2、交易服务费按照《(略)(略))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本项目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3、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5、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6、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略)
7、澄清事项:出租方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略)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8、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谈判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以书面方式:(略)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不超过3个月租金,最终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作为计算依据)
物业管理费
3.8元/㎡/月
其他
水电等费用按照与供水供电部门的规定执行。
交易方式:(略)
交易方式:(略)
竞争性谈判
交易方式:(略)
由于本项目招租公告期满后仅产生3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略)
时间节点
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2日00:00
异议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4日18:00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7月25日9:00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5日9:30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略)
线下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地址:(略)
(略)4楼(前台)
谈判时间
2024年7月25日9:30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略)
(略)
地址:(略)
(略)4楼
联系人:(略)
吴工
联系方式:(略)
(略)3
出租方信息
名称:(略)
(略)
地址:(略)
(略)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略)资产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罗集资规〔2024〕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略)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出租方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8.若物业(略)建设规划(略)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略)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10.成交人应在获取:(略)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略)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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