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略)急诊改造项目采购公告2024-07-
(略)项目概况
(略)获取:
(略)
一、
(略):JSZC-320117-SCJS-C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360.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37.72649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会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略)装修改造、水电安装、消防、
(略)施工内容,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月-2024年6月)
(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
(略)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
(略)
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时间:
(略):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3.1根据《
(略))有关规定,凡在南
(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略).cn)或“
(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
(略)
3.2
(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
(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
(略)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
(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
(略)”在线打印其“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4
(略)(略)客服电话:
(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4、信用承诺制
4.1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
(略)
4.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
(略)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
(略)(略)公示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采购包1
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单位:
(略)
单位:
(略)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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