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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心医院东、西院区局部路面铺沥青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01公告内容
(略)医院东、(略):信财磋商采购-2024-43)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一、(略)医院东、(略)面铺沥青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963625万元,(略)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25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医院东、(略))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略)
3.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3.3单位:(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项目概况:(略)医院东、(略)面铺沥青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略)(河南省·(略))(https://(略).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信财磋商采购-(略)、项目名称:(略)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
商提供的工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略)
3.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3.3单位:(略)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7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略)
3.方式:(略)
3.2(略)业务菜单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略)(略)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略)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时间:2024年0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略)》、《(略)(河南省·(略))》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略)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略)网站首页—(略)—信
(略)操作手册。
5、监督部门信息监督单位:(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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