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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关于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富兴北街东侧月湖荣庭Z-12号楼4单元202室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公告

乌鲁(略)沙依(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8月19日11时至2024年8月20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略)”(https://(略)(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宁(略)
欠费情况:物业费: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欠费(略)/4年(以上欠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自行核实)
注:该房屋现有案外人居住。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及隐形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十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略)
法院地址:(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拍卖辅助机构联系人:(略)
乌鲁(略)沙依(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7日
(略)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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