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报告
(2024)长盛破管字第19号
(略)各位债权人:
(略)破产清算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将一债会债权人的投票表决情况向各位债权人作如下汇报:
一、到会情况
(一)本次会议应到债权9户债权人,享有表决权债权人的债权总额为127,392,945.49元,其中普通债权8户9笔127,392,845.5元,税收债权1户1笔99.99元。截至一债会召开之日,应到会9人,实际到会9人,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比例为100%;所代表的债权额共127,392,945.49元,到会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担保债权金额的100%。
(二)债权人会议主席
(略)鑫新洗涤服务部出席会议。
(三)债务人为三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未出席会议。
二、到会债权人债权性质及类别情况
本次参会的有表决权债权人的债权共有9笔债权,无担保债权。
三、会议表决、核查及审查情况
管理人制订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
(略)
(一)《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表决结果:
8人赞成,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88.89%,赞成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48.45%,未超过半数,表决不通过。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
8人赞成,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88.89%,赞成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48.45%,未超过半数,表决不通过。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
9人赞成,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100%,赞成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均超过半数,表决通过。
(四)《关于以非现场方式:
(略)
8人赞成,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88.89%,赞成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48.45%,未超过半数,表决不通过。
特此报告。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剑萍 |
|
【联系电话】 |
15555167119 |
【客服微信】 |
15555167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