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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偏振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参照国家和(略)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项目概况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略)(略)(略))”下载获取:(略)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略)(略)FE1465SZF-2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肆仟元整(¥274,000.00)。其中,A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B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84,000.00)
4.最高限价:A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B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84,000.00)
5.采购需求:本项目A包为中医科采购1套红外偏振光治疗仪,B(略)采购1台红外偏振光治疗仪,详见用户需求书。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并接甲方通知30日历日内。
7.本项目分A、B共2个包,(略)顺序依次评标。可兼投兼中。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A包中医科红外偏振光治疗仪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略).cn)、(略)(略).cn)、(略)(略)(略).gov.cn)、(略)(略))和“(略)(略).cn)等5(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略)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略))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包组属于专门面向工业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即(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文件之一):
(1)制造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制造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签约承诺函》(按要求提供《签约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若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不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略)
(二)B(略)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略).cn)、(略)(略).cn)、(略)(略)(略).gov.cn)、(略)(略))和“(略)(略).cn)等5(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略)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略))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包组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签约承诺函》(按要求提供《签约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若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不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略)
四、获取:(略)
1.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略)
点击《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略)之会员登记信息)【还没有用户名的投标参与人点击“供应商登记”,依指引完成用户登记(激活需等待约10分钟)后再点击相关《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仔细阅读提示→依指引进行微信:(略)
3.本采购文件(数据文档下载)收费:人民币500.00元/项/包,概不退还。
咨询电话:(略)2、(略)转101、121e-Mail:(略)@zgyd11.com。
投标人须知与用户需求查阅地址:(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现场递交:招标代理:(略)
(2)邮寄递交:邮寄地址:(略)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略)
4.开标现场及观摩开标仪式:本项目开标仪式采用线上方式:(略)
(略)、并将各自的用户名称:(略)
其它事项详见《(略)专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
(略)(略)
(略)(略).cn
(略)(略)(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2.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30分;技术部分61分;商务部分9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3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略)
(其他咨询)(略)9、(略)转101
传真:(略)9
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6转107、103
(略)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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