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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巴渝大道中段258号18幢2-5-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8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略)(网址:https://(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房屋。
拍品介绍:标的物位(略),所(略)名称:(略)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重要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略)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2、拍卖成交后,(略)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本案可联合竞买,但需在拍卖开始前向法院办理联合竞买手续。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4、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查封、有抵押,现自住。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本次拍卖范围包含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固定装饰装修(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窗帘盒、灯具、开关面板、中央空调、地砖、墙砖、墙纸、马桶、吊顶、定制橱柜、定制衣柜、烟灶机、水龙头、台盆、热水器、客厅的装饰墙、隔断及相关隐蔽工程设施设备等),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供水、供电、供气及相关情况(含瑕疵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负责处理,建议竞买人现场查看标的物。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土地使用权类型需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对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产权登记的行为承担责任,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6、实勘调查发现该拍卖标的物存在物业费欠费2491.90元,欠费周期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物业费标准2.2元/平方米。水电气费是否欠费情况不详。最终物业欠费及其他欠费具体金额以相关单位:(略)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法院及拍卖人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11、法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12、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税费。
13、(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拍卖余款由竞得者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纳,(略)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2)(略)上付款方式:(略)
(3)拍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4、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5、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略)上报名咨询电话:(略)司法拍卖客服专线:(略)
(略)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重庆(略)
(略)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略)监督电话:(略)
(略)上报名及竞价操作演示详见:
https://(略)-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sy。
司法拍卖流程详见:
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3。
附:执行裁定书。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7日

(略)房屋
版本:0修改时间:(略):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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