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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平原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新乡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河南 - 新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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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及平原(略)文件批准,(略)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略)(略)以东、(略)以西、海河大道以南、(略)以北,面积13.938892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收回后,由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特此公告
(略)国土资源局(新乡平原(略)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略)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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