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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丹东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辽宁 - 丹东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LNSY-(略)
项目名称:(略)
购方式:(略)
(略):01
预算金额:人民币27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70,000.00元
服务需求:规划对(略)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及装修等各类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收集、转运调配、堆填、填埋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提出要求。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合理、安全、环保地解决排放与处置的矛盾,逐步建成源头分类、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可持续化建筑废弃物处置体系;建立良性互动的管理体制和法规政策体系,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建立健康良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体系。
规划年限按国土空间规划至2035年,规划需通过专家论证,(略)政府批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止,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略)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方式:(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163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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