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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 赤峰 发布日期:2024-07-13
所属地区:内蒙古 - 赤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土地交易
更新时间:2024/07/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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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4/7/1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略)(略)三宗国有建设用地
(略)上挂牌出让公告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略)人民政府批准,(略)自然资源局(略)(略)上挂牌方式:(略)
一、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地块
名称:(略)
位置
出让(有效)用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挂牌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南C-06-02地块
该宗地位于(略)东、临潢大街北、(略)西、振兴大街南
57079.9平方米
住宅用地
70年
大于1切小于等于1.8
≤20%
≥35%
54米
21410.67
21410.67
根据规划设计条件中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配套要求,本地块需配(略)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站、换热站、邮政局(所),该地块配建(略)办公活动用房与北侧南C-05-02地块统筹设置,在满足本地块配建要求的基础上,还需为南C-05-02地块增建300平方(略)办公活动用房,配套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政策要求。
B-09-08地块
该宗地位于(略)东、松海街北、(略)西、松岳街南
9381.18平方米
商务金融用地
40年
≤2.0
≤40%
≥20%
60米
2465.38
2465.38
XJDX-02地块
位于(略)夏家店中小企业创业园内
6658.46平方米
二类工业用地
50
≥1.0
≥40%
≤20%
20米
95.89
95.89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竞买上述地块。
三、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地址:(略)
(略)上交易,即通过内蒙古(略)(略)(略))(http://(略))进行。
五、时间安排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为日历日。
(一)公告时间:2024年7月13日8:30至2024年8月2日8:30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13日8:30至2024年8月9日9:30
(三)网上挂牌时间:2024年8月2日8:30至2024年8月12日9:30
(略)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9:30
六、挂牌文件获取:(略)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略)
(一)登录“内蒙古(略)(略)”(http://(略)),在“土地竞买”栏目中选择对应项目信息可查看及下载附件;
(二)登录“内蒙古(略)(略)”,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
(一)报名方式:(略)
(略)上报名的方式:(略)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
(略)随机生成,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略)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方法请参阅《保证金缴纳指南》,请在首页的菜单栏“资料下载”中下载,并按照《保证金缴纳指南》相关要求缴纳保证金。)
八、CA数字证书办理
1.线上办理地址:(略)
2.线下办理申请需准备(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下载地址:(略)
地址:(略)
(略)联系人:(略)
咨询电话:(略)
九、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在网上挂牌期限内,可通过CA(略)后进行报价,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略)进入限时3分钟的询问期,竞买人需在询问期内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略)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为本次挂牌出让的预竞得人,系统予以颁发《预成交通知书》。预竞得人经资格确认后,(略)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略))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十、资格确认
(略)对预竞得人资格予以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签发《成交通知书》,未通过资格确认的取消其竞得资格。预竞得人接受资格确认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略)
(一)(略)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资格确认通知书》打印件和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略)(略)(略)509室)进行资格确认。
(二)(略)签发《资格确认通知书》的2个工作日内,将(略)(略)在线进行资格确认。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宗地为现状出让,竞得人要按约定时间开发建设,在约定开工时间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竞得人承诺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受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要严格按照“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内容执行,并支付相应地块的各项费用。
(三)、历史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略)
(略)江玉杰联系电话:(略)
财务联系人:(略)
(略)自然资源局(略)分局宋玉虎联系电话:(略)
十三、投诉举报电话
(略):冯天(略)
(略)自然资源局(略)分局(略)



(略)自然资源局(略)分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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