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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喀喇沁旗乃林镇闲置国有资产对外出租的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 赤峰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内蒙古 - 赤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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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喀喇沁旗乃林镇闲置国有资产对外出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7/1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喀喇沁旗乃林镇
闲置国有资产对外出租的公告
(略):2024KQCQ012
(略)受喀喇沁旗乃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喀喇沁旗乃林镇原昌盛远乡农机站、畜牧站、水利站、广播站和原乃林镇畜牧站使用权进行公开租赁。
招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喀喇沁旗乃林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
法定代表人:金玉坤
单位:(略)
住所:喀喇沁旗乃林镇
(二)出租标的简介:
1.房屋建筑物承包期限三年,即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采取一次性支付三年租金。
2.本次出租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略)
(略)
地块坐落
地类情况及基本情况
招租土地及房屋面积(平方米)
租期(年)
3年竞租底价(万元)
竞租保证金(万元)
竞价步长值(万元)
标的物当前使用状况
使用要求
备注
1
1
原昌盛远乡农机站
位于乃林镇甸子村交通便利
2920.23
3
1.65
0.50
0.05
正常使用
租期内不得损坏、抵押、外借



2
2
原昌盛远乡畜牧站、水利站
位于乃林镇甸子村交通便利
1399.85
3
0.90
0.30
0.05
正常使用
租期内不得损坏、抵押、外借
3
3
原昌盛远乡广播站
位于乃林镇甸子村交通便利
1104.30
3
0.30
0.10
0.02
正常使用
租期内不得损坏、抵押、外借
4
4
原乃林镇畜牧站
位于乃林镇乃林村交通便利
1011.75
3
0.9
0.30
0.05
正常使用
租期内不得损坏、抵押、外借
备注:上述地块以现状为准。特别说明:
3.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充分考虑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了解出租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意向承租方一旦参加竞价,就应为自己的竞标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承租方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喀喇沁旗乃林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文书确定,(略)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标行为,意向承租方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功,意向承租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使用权转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略)批准。(略)对转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内建评报字)【2024】第37号资产评估,(略)备案。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承租。竞价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方按《附件4: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略)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6日8:30起至2024年7月30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8:30起至2024年7月30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17:00止。
五、标的踏勘时间、地点:(略)
时间:2024年7月16日8:30起至2024年7月30日17:30止。
乃林镇人民政府李波电话:(略)
六、交易方式:(略)
(一)网络竞价方式:(略)
(略)络竞价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略)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承租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略)
(四)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在喀喇沁旗乃林镇人民政府签订成交合同,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七、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略)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略)
银行账户
1.开户行:(略)赤峰长青金帝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略)赤峰玉龙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略)赤峰王府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中国银行新城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略)
(三)标的成交后,成交竞租人向喀喇沁旗乃林镇人民政府账户一次性交清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租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的;
3.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4.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5.未按租赁公告规定的其他行为。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7.承租方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成交款,视为承租方自动弃标。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承租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喀喇沁旗乃林镇人民政府一次性付清全款。
户名:喀喇沁旗乃林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乃林信用社
(略)(略)(略)
备注:乃林镇人民政府闲置国有资产对外出租租金
九、意向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略)“身份证明”栏内上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资格确认
(略)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略)
发布单位:(略)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6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附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附件3:承诺函.docx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附件5:合同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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