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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湖水污染治理第三方技术服务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略)

采购人:(略)
(略)
住所地:(略)
住所地:(略)E
段九层903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略)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2024年(略)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第三
方技术服务,包括治太资金项目审核、治太重点项目调查等。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贰拾捌万陆仟圆整(大写)人民币((略))。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略)
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投标承诺;
(3)服务承诺;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第1页共4页
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还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
应规定。
第六条服务要求
1、乙方对(略)2024年度太湖治理重点项目进行现场调查,检查重点项目
实施进展是否符合要求,调查项目年度任务及计划投资完成情况,并评估各项目
环境效益;对申请(略)2024年度治太省级专项资金的项目开展专业审核,检
查申请资金的项目是否符合补助的要求,出具审核建议,并评估资金绩效
2、提交如下成果:
(1)太湖治理重点项目调查
调查工作报告:纸质一份,电子文件一套;
重点项目档案:一项目一档案,纸质一套,电子文件一套;
环境绩效报告:纸质一份,电子文件一套。
(2)治太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审核
审核结果报告:纸质一份,电子文件一套;
重点项目档案:一项目一档案,纸质一套,电子文件一套
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纸质一份,电子文件一套。
第七条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
(1)本次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方陆仟圆整(大写)人民
币((略))。
(2)完成合同签订后,申方2024年12月15日前支付人民币(大写)贰拾
万圆整(¥(略));项目完成提交相关工作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尾款
人民币(大写)捌万陆仟圆整(¥(略))。
(3)乙方中标并签订合同后须按甲方要求开具全额票据,甲方按上述规定
进行支付。
第2页共4页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
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成果的,申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

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
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
时生效。
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
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
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6、乙方虚假承诺,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
向申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
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
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略)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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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一份交招标代理:(略)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生态
甲方:
(略)生态环境局
乙方:
(略)
(盖章)

地址:(略)
(略)


903室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姜冲
青李
印文
项目执行代表:
(略)



项目负责人:
日期: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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