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
(略)等2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材料,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自公示之日起1天后可通过“
(略)→网上申报→
(略)”查询具体意见。)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
(略)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于2024年7月27日24时前,
(略)提交陈述申请,我委不再受理书面陈述材料。超过公示截止日期的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
(略)
邮 编:401120 联系电话:
(略)
附件:7月第二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名单审查意见公示名单
(略)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
(略)
企业名称:
(略)
业务类型
申请事项
审查意见
1
(略)
新申请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合格
2
(略)
新申请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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