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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旅客行李速递项目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不正常航班旅客行李速递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略)
一、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略)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营业执照具备普通货运,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行李启运前,供应商须提供承运车辆及行李速递人员的基本信息。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1.需按甲方的通知及时到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收运,并按国航要求及时、安全地将不正常航班旅客行李送至收件人。
2.若承运之前,行李检查完好无损,在运输过程中行李外包装发生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赔偿。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导致行李损坏或可能造成明显延迟送达的,供应商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4.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新增运送目的地,经双方确认价格信息后执行。
验收标准:供应商按要求的标准派送行李至旅客。
建议合同期限:3年其他:1.该合同级别为服务采购类二级合同。
2.经与财务核实,预估预算金额为三年24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
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略)(略).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略)(略).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
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一)(略)(网址:https://(略).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略)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略)(网址:https://(略).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略)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略)
五、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略)
七、谈判相关事宜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略)(略).cn)、(略)(略).cn)、(略)((略)(略)((略))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略)
十、其他(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如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对采购人:(略)
一、一级不良行为界定范围: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略)
2.对采购人:(略)
3.供应商恶意扰乱谈判现场等影响采购活动有序进行等行为,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4.供应商接到中选(成交、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或单方面要求放弃中选(成交、中标)资格,或不按响应文件及澄清内容承诺签订合同,对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5.(略)认定为一级不良行为的情况。
6.被列入一级不良行为的供应商,(略)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5年,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发生不良行为的,应取消参
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及中选(成交、中标)资格。
二、二级不良行为界定范围: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故意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或供应商资格审查、准入等资质材料经核实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伪造变造的
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以及与检
测单位:(略)
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及中选(成交、中标)资格。
三、三级不良行为界定范围:1.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时,一年内2次(含)以上,递交响应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采购项目、无正当理由放弃应标或谈判等,对采购项目造成一定影响的,其中采购实施单位:(略)
承办单位:(略)
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及中选(成交、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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