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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新京报合作开展城市文旅推介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单一来源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与新京报合作开(略)文旅推介宣传服务项目、1项、预算金额(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协商邀请
(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略)
1、(略):FJQYCG(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包1
与新京报合作开(略)文旅推介宣传服务项目
(略)
(略)新京报社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略)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略)
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略)
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略)
9、以上如有变更,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
10、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法:(略)8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法:(略)
附1:账户信息
协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建设银(略)支行
(略)(略)(略)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略):***、合同包:***)的协商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略)
合同包
(略)
采购标的
数量
(略)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1
1-1
宣传服务
1项
300000

300000
0
五、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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