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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灵山坡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勘探报告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01公告内容
河南(略):/)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略)一、招标条件(略)(略)灵山(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勘探报告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河南(略)灵山(略)水泥灰岩(略)面积2.9038平方公里,开采主矿种为水泥用大理岩矿,开采标高+273米~+105米,开采方式:(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河南(略)灵山(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勘探报告技术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河南(略)灵山(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勘探报告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略)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略)页加盖单位:(略)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3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15时30分递交方式:(略)
5、采购内容:根据项目资料,完(略)(略)灵山(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勘探报告工作,包括现场调查、机民井和河流调查、水文钻探施工2个(约400m)及统计编录、岩石裂隙统计、矿区灾害发生的预估调查,编制提交《《河南(略)灵山坡矿
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勘探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备案,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35日历天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略)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略)页加盖单位:(略)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3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略)
2、地点:(略)
(略)2楼)招标室。
3、方式:(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时间:2024年7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略)》、《(略)》《(略)》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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