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安康学院江北校区校内农场种植用地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校内农场种植用地改造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SXZLCG-AK(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135125.64元
4、最高限价:120818.11元
5、采购需求:江(略)校内农场种植用地改造1项;最高限价:120818.11元;项目概况:江(略)校内农场种植用地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排水沟开挖、(略)夯实、工具房建设、大棚建设等。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略)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略)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略)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1、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略)
注: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9:30:00分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略)
2024年07月18日
【关闭】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