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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滨江大道1号明发滨江新城355幢1单元2404室转让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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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详情标的名称:(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略)委员会党委会决议(2024年5月21日)行为批准或备案文件:《(略)第一届委员会会议纪要》[2020]第34期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略)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特别告知: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服务费收取方式:(略)
报名手续:一、交易方式:(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其他信息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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