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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龙政征批后〔2024〕7号)

所属地区:浙江 - 衢州 发布日期:2024-06-03
所属地区:浙江 - 衢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土地交易
更新时间:2024/06/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审批意见书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4年5月7日作出的浙土审[2024]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溪毛线拓宽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溪毛线拓宽改造工程,(略)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被征地
单位:(略)
土地面积(公顷)
总面积
其中
溪毛线拓宽改造工程
庙下乡
八角殿村
8.3429

耕地
6.7511
其他农用地
1.5459
林地
0.0158
建设用地
0.0301
庙下乡
凉丰村

2.8373

耕地
2.0754
其他农用地
0.2812
建设用地
0.4807
庙下乡庙上新村村
0.6438

耕地
0.4944
其他农用地
0.1494
庙下乡
毛连里村

0.0186

耕地
0.0158
其他农用地
0.0028
庙下乡
长生桥村

8.6026

耕地
2.3068
林地
3.6483
其他农用地
2.2698
建设用地
0.3777
庙下乡
陈村村

4.1350

耕地
3.4021
其他农用地
0.4494
林地
0.0915
建设用地
0.192
合计
24.5802
24.5802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略)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略))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略)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按照已发布的(略)溪毛线拓宽改造工程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五、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略)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七、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审[2024]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溪毛线拓宽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八、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略)

(略)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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