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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碣石坪15号楼8层1单元802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日10时至2024年8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房屋。
(略)宇共26层,房屋位于第8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59.41平方米,现状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卫,朝向东向。规划用途为住宅。(略):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略)号。
评估价:(略)元,二拍起拍价:183.36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略)
特别提醒:该标的房屋尚有人居住,腾退周期长,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当地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略)限购政策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若无故悔拍,将予以罚款等司法惩戒,请意向竞买人理性参拍。
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的《(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有关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咨询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完全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税费负担情况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介绍,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会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时间以及账户信息详见拍卖须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房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意向竞买人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资格核验,谨慎参与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需贷款,可咨询如下机构:
贷款服务银行(有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咨询,自行判断风险):
1、(略)北京中关村支行,联系人:(略)
2、(略)北京石景山支行,联系人:(略)
3、宁波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联系人:(略)
4、(略)支行,联系人:(略)
5、(略)北京宣武支行提供法院拍卖房产个人贷款业务;联系人:(略)
法院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12368;(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此公告同步在“(略)”、“(略)”“(略)”上发布。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略)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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