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1.
(略)(略)物业服务外包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略)年度计划,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到位。
(略),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略)物业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略)所属东丽及徐官屯两个
(略)物业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东丽
(略)115.5公里处,徐官屯
(略)73.5公里处。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东丽和徐官屯两个
(略)、
(略)域、公共设施等点位的日常保洁、消毒及公共物品的清洗、消毒等工作。综合维修服务:提供东丽和徐官屯两个
(略)(进出京双侧)设备设施的一般性维护、检修等工作(不含维修材料),另包括东丽
(略)在2024年11月-2025年3月、2025年11月-2026年3月两个供暖期,安排维修人员对换热站进行日常巡检。综合维修服务人员可由交通疏导及安全服务人员或保洁人员兼任。其它工作:协助做好节假日场所布置、保畅,以及恶劣天气、防汛、除雪铲冰等相关工作。
2.3服务期限
两个
(略)服务期限为24个月,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2.4其他要求(一)服务频次
1、交通疏导及安全服务:每日24小时;
2、保洁服务:
(略)每日7:00至17:00,广场每日6:00至18:00,公共卫生间每日24小时;
3、综合维修服务:在我方要求时限内完成;
4、重大节假日场所布置、保畅,以及恶劣天气、防汛、除雪铲冰等相关工作:在我方要求时限内完成。
(二)人员配置
本项目采用以业务外包为主的方式:
(略)
东丽
(略)最低配置14人:现场主管不少于1人,其它服务人员不少于13人。
徐官屯
(略)最低配置21人:现场主管不少于1人,其它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企业业绩
2021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载明的服务起始时间为准)至报名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或服务(保洁或清洁服务)项目。
企业信誉
投标人满足招标公告第3.4条的各项规定。
主要人员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相应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担任过累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或服务(保洁或清洁服务)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
(略)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
(略)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略)(
(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略)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数字证书登录“
(略)”(网址:https://
(略).cn/)的“
(略)”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并凭办理的企业CA
(略)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
(略)
4.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缴纳费用时请务必注明缴费单位: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现场踏勘
招标人:
(略)
5.2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
(略)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
(略)成功上传,
(略)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开标6.1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
6.2关于开标:
(略)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
(略),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略)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
(略)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略)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
(略)5层501,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
(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https://
(略).cn/)、《
(略)》(
(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电话:
(略)(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邮编:100029
电话:010-
(略)(略)
传真:010-
(略)
联系人:
(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注:需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复印件(正本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全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载明的服务起始时间为准)至报名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或服务(保洁或清洁服务)项目。
注:1、业绩证明文件应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需反映项目服务起始时间、项目金额、主要工作内容。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项目服务起始时间、项目金额、主要工作内容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
(略)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略)(
(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检察
(略)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
(略)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具备相应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担任过累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管理或服务(保洁或清洁服务)项目。
注:
1、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项目规模、主要工作内容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略):G
(略)(略)标段名称:
(略)
招标文件获取:
(略)
询问截止时间:
(略):30异议截止时间:
(略):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30开标时间:
(略):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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