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液化天然气采购意向公示
我部将进行液化天然气采购,
(略)上公开征询,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概况:
(一)需求量:约50万立方米(根据实际使用需求)
(二)限价:5.5元/立方米
(三)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
(略)(天然气)中所规定1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三、需求指标: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3.单位:
(略)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需具备危险品生产经营安全资质。
(二)交付时间:
贯穿
(略)年度冬季供暖季(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业主方向供应商提出天然气供应需求后2天以内完成运输供应。
(三)实施方案要求:
1.实施服务要求
包括液化天然气采购、存储、运输、装卸、计量及锅炉运行全流程。要求每次运送到站时需出具产品质检合格证书。要求对业主方储气站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要求安排值班人员按照锅炉房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锅炉运行及日常巡查,锅炉房24小时留人值班,不少于3人进行轮班,值班人员需具有2级以上燃气锅炉司炉操作证。
2.项目质量控制
实施单位:
(略)
3.项目风险管理
实施单位:
(略)
四、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需求指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或提出对需求指标的完善意见,采购人:
(略)
五、公示时间及建议、意见受理期限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7日。
六、建议、意见反馈方式:
(略)
(一)反馈文件格式
反馈意见必须按照模版的PDF文档,要求签字盖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反馈方式:
(略)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应当在受理期限内,将反馈意见通过邮件方式:
(略)
(三)其他事项
1.如供应提供意见建议存在排斥其他供应商行为的将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人:
(略)
朱先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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