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24年7月12日,
(略)组织召开了《四川
(略)茅溪酱
(略)集中供热项目(二期100t/h:20t/h)》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会并通过验收。现将《四川
(略)茅溪酱
(略)集中供热项目(二期100t/h:20t/h)》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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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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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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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工建设时间:2023年7月;建成时间:2023年10月
公示期: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14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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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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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四川
(略)茅溪酱
(略)集中供热项目(二期100th:20th)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字页.pdf2.3MB,下载次数1
附件2:
(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1.3MB,下载次数0
附件3:1、四川
(略)茅溪酱
(略)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1.5MB,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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