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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人民法院关于永福县永福镇盛祥路29号(盛祥现代城)47栋2单元4-1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8月18日10:00至2024年8月19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略)(略)址:(https://(略),户名:(略)(略)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房产。
重要提示

一、对于公告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之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略)络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或主要责任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的物详情:房屋建筑面积为115.96㎡;总层数为27层,所在层数:4层;户型:三房一厅一厨两卫;房屋结构:混合。周边配套齐全,人流量大。(注:相片于两年前的拍摄)

是否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桂(2018)(略)
该标地房屋性质为住宅,过户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该房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略)上拍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8月18日10:00至2024年8月19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略),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略)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标的物过户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上述房产存在土地出让金及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市场运作房补缴差价和其他补税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该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

八、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略)(略)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略)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0326执恢104号,开户银行:(略)迎宾分理处,账号:(略)(略)-10245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略)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略)

十一、付完尾款后两个月内交房。(不包含有合法租赁合同的,如有特殊情况请向法院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略)竞拍界面。

十二、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收取看房费用或变相收取看房费用。

十三、本院仅委托辅助机构制作公告、接受咨询、带意向买受人看样,辅助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过户等业务与本院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拍卖标的物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值,过户税费由成交后税务部门征收数额为准。买受人自签收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合法申请退税,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本院监督电话:(略)

(略)(略)

看样联系电话:(略)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税费调查清单:
房地产拍卖应证税情况
(住宅)
拍卖依成交双方可能的不同条件应证税情况如下:
一、被执行人方应征:分税种计算方式:(略)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不含税价)
备注
增值税
5%
成交金额÷1.05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增值税额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教育费附加
3%
增值税额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地方教育附加
2%
增值税额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个人所得税
20%或3%
按差额的20%计征或全额的3%计征
1、需有合法有效凭证2、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
二、房地产承受方应征
税种
核定征收率
计税依据(不含税价)
备注
契税
3%
成交金额
若为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若为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若为家庭第三套及三套以上的住房,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此税费清单仅供参考,实际以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为准,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到相关税务部门了解、核实。


(略)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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