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2024
(略)危旧房改造项目
更正公告
(略)文件批准建设,
(略),
(略),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专项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对本项目有关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
(略)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原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略),申请人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兼职或在其他项目任职。
二、现变更为:
资格预审公告: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略),申请人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兼职或在其他项目任职。
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2024年7月18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孟娟 |
|
【联系电话】 |
19720413970 |
【客服微信】 |
19720413970 |
|